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体检要求:
一、医院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院。
二、体检项目:见附件1体格检查表内容。
三、相关要求:
1.体格检查表:体检内容须涵盖检查表上所有项目,且报告单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同时加盖体检医院的体检专用章。如有附件,请装订后一并寄出。
2.邮寄信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分析测试中心2A-10),收件人:叶老师,邮编:617000,电话:0812-3375353。
3.将录取通知书收件个人信息打印在A4纸上附在快递袋内,格式要求参考上述第2条我校收件信息。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4.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