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资格:攀枝花学院与其它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培养的在校研二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
2.申请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和奖学金发放等规定,详见《攀枝花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3.材料报送:
1)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2)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0123495@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25日下午17:00前。
联系人:李曌
电话:3371288、18382228224
科研处(研究生处、社科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