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资格:攀枝花学院与江西理工大学、西华大学联合培养在校硕士研究生;攀西战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成都理工大学来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和奖学金发放等规定,详见《攀枝花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3.材料报送:
1)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2)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42925605@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5:00前。
工作联系人:汪杰
电话:0812-3371288、13037715720
科研处(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