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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09-16 15:56 李曌 研究生处

为做好学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0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线建设的英雄之城、得天独厚的钒钛之都、阳光充沛的康养胜地、气候宜人的美丽花城——攀枝花市。

学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名单。2022年,学校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跃升到大陆371位。

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攀枝花学院”,2007年起举办研究生教育(与西华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7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现有南苑、西苑、北苑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约1224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495万册。现有专任教师925人,其中博士251人,副高以上职称437人,正高职称130人;硕士生导师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天府峨眉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省市各类专家116人次。

学校现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本科招生专业47个,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冶金工程入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有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在校本专科学生近16000人、研究生16人、留学生60人。2022年荣获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学校建有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省级科研平台25个、市级科研平台16个,拥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省级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7个,管理运行在川高校钒钛材料协同科创平台。近五年,共承担科研项目15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级261项,转化科技成果52项,创造社会效益12.7亿元;获得专利授权142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64件;发表高水平论文4311篇,其中SCI、CSSCI、EI论文479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9项。学生获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奖励2700余项,其中省级以上奖项1300余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计获得国家级奖10项、省级金奖14项、银奖47项、铜奖82项。

学校紧扣“三线建设精神”自律自觉的内核,创建了“自律攀大人”文化品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过程一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增量一流。自律攀大正秉承“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层次和水平,努力建成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声誉卓著的应用型一流大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实际录取人数以2023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2023级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pzh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3.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攀枝花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

5.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7.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专业领域

学位类型

学制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

材料工程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8000元/年

化学工程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8000元/年

会计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12000元/年

十、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助政策

奖助类别

奖助金额

资助范围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国家学业奖学金

6000-10000元/生・年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率100%

(二)学校资助政策

凡报考攀枝花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报到入学后,还可享受攀枝花学院以下特殊资助政策。

奖助类别

奖助金额

资助范围

校级学业奖学金

6000-12000元/生・年

覆盖率100%

校级新生助学金

一等助学金

15000元/生

覆盖率100%

二等助学金

12000元/生

三等助学金

10000元/生

四等助学金

9000元/生

五等助学金

8000元/生

“三助”岗位津贴

不低于5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

覆盖率100%

生活补助

10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

覆盖率100%

住宿费

全免

覆盖率100%

择优留校

按10%比例选择优秀的2023级硕士入编留校工作

注: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为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12)3379903。

十二、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1288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pzhu.cn/

电子邮箱:270123495@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邮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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