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04〕6 号)和财政部、教育部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请各学院(硕士专业点)及相关部门落实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及落实。
   
   
 一、岗位说明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 
   
 “助教”是指指研究生承担本校本科生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以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和实习; 辅导项目课程、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辅助性质的 教学工作。 
   
 “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或课题组从事理论研究、科学实验、社会调研、工程设计、设备调试、数据整理分析以及文献检索、整理、汇编及翻译等工作。
    
 “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和行政事务、实验室事务、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性质的管理工作。
    
 “学生辅导员”是指研究生协助各学院辅导员开展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按照“因需设岗、分类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进行设置。非助研岗位由各学院或职能部门岗位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处审批;研究生助管岗位不得涉密。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学院汇总,研究生处备案。每位导师应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有不少于一年的助研经历。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和聘任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坚持公正评审、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三助”岗位申请和聘任工作一般在新学期开学1 月内完成。其中,助教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助研、助管岗位聘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三)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行好;
   
 2.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3.服从聘用单位及设岗负责人管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年不得申请参加“三助一辅”岗位: 
   
 1.上一学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两门以上课程需重修者;
   
 3.该学年内有连续3 个月以上校外实习实践任务者;
   
 4.曾安排“三助一辅”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 
   
 5.上一学年“三助一辅”岗位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单位辞退者; 
   
 6.无故欠交培养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第七条“三助一辅”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需附贫困证明材料。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兼聘两个“三助一辅”岗位。 
     
 三、“三助一辅”岗位申报 
   
 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中助研岗位的申请和聘任工作由导师自行完成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中助教、助管以及学生辅导员岗位,请各学院(硕士专业点)、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附件 1)。
   
 3.设岗单位或研究生导师应对2023-2024学年岗位表现进行总结并给予鉴定,同时填写相应《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评表》(附件7-9),各评价模块及综合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结果分别报培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以及研究生处学生管理科。
   
 4.请各学院、相关部门于2024年10月9日12:00前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附件 1)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孔源老师,联系电话:3371228,邮箱:1034568117@qq.com。
   
 附件: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